关于举行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升旗仪式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8-23  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举行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

开学升旗仪式的通知

 

各二级院系、相关职能部门:

   学校定于8月28日上午举行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升旗仪式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

8月28日(周一)上午6:40

二、地点

忠山校区篮球场

城北校区奥体中心

三、参加人员

(一)全体校领导(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);

(二)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学生、教学工作领导(各二级院系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);

(三)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(各部门综合科负责通知);

(四)全体学生政工干部(学生工作部负责通知);

(五)全体在校本科学生(各二级院系学生科负责通知)。

四、主持:学生工作部

五、升旗仪式议程

(一)升国旗;

(二)学生代表发言;

(三)校领导讲话。

六、任务分工及纪律要求

(一)学校党政办公室总牵头、总协调,具体负责通知(含任务分工)的拟定、发布,校领导讲话稿的修改、送审,校领导的分校区安排及交通保障,学生代表发言稿件审核。

(二)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校领导讲话稿的起草,并于8月24日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改;负责升旗仪式两校区学生的组织及职能部门、院系领导的分校区安排;负责两校区升旗仪式主席台及学生方阵位置的划分;做好音响设备的准备;做好风雨天气升旗的预案。

(三)宣传部负责升旗仪式宣传报道。

(四)保卫处负责升旗仪式安保及交通疏导。

(五)基建后勤处负责升旗仪式现场环境卫生、电力保障以及两校区早餐安排。

(六)体育学院负责两校区升旗仪式场地保障。

(七)团委负责两校区学生代表选拔及发言稿初审,并于8月24日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核。

(八)新学期升旗仪式是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。请各单位、各院(系)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。请各单位(部门)于8月2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综合科。

(九)请参加人员于8月28日上午6:30按指定区域集合完毕(两校区参加人员的分组安排和区域划分示意图另行通知),遵守现场秩序,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,升旗仪式期间勿随意走动,请勿提前离场。

联系人:学校党政办公室综合科马梁  联系电话:13980240409

学生工作部综合科许娇  联系电话:18384005894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党政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8月23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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